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对该企业开出未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罚单。这是南充市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以来,首次开出罚单。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原材料、产成品、废弃料等物品混放无序,生产车间不够整洁,未采取防止异物进入的有效措施,产品出厂检验仪器设备不齐,计量器具未按规定进行校准等问题。顺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相关问题,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企业生产的纸杯纸碗属食品用纸容器,与消费者身体健康密切相关,国家将其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目录。去年以来,全市市监系统通过实验室现场教学、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等方式,指导该类生产企业对标取证条件,加强原材料进货、生产关键节点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重要环节质量控制,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和能力,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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